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(试行)》,现将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研启动经费申报范围及用途
1. 申报范围
2016-2018年学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(已获得学校科研启动经费者除外)。
2. 经费用途
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事务费、差旅费等,并严格控制基本科研设备和材料的购置,不得用于劳务费、日常手机话费、固定电话费、网络费等及购置办公用品。
二、科研启动经费申报程序
1.个人申报
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,填写《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开题报告》(附件1)一式三份。
2.学院推荐
所在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初审、推荐。
3.学校评审
学校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启动经费额度,统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经费本。
三、有关规定
1.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以已立、结项或已获得其他配套基金资助的项目申报科研启动经费。
2. 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的运行周期一般为3年。立项后首期拨付启动经费的50%,中期检查合格再拨付启动经费的30%,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%。
四、时间安排
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,将推荐申报科研启动经费人员的《开题报告》和《汇总表》(附件2)报送人事处,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。逾期未报者延至明年再申报。
联系人:陈晓慧 电话:7396328
邮箱:rsc@slcupc.edu.cn
附件:1. 《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开题报告》
2. 《汇总表》
人事处
2018年12月7日